黨建考核細則
黨建考核細則
黨建工作中引入考核評價體系是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措施,是從嚴治黨、加強黨建的有力保證。下文是黨建考核細則,歡迎閱讀!
黨建考核細則一
為充分發(fā)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從嚴從準從實考核評價干部,云南省保山市昌寧縣鄉(xiāng)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2016年度考核實行“一獨立三捆綁”,分級分類、差異化精準考核,考出了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精氣神,激發(fā)了干部主動擔當作為的內生動力。
指標設置突出“嚴”。將選派參與縣委政府中心工作半年以上,選派期間與原單位工作脫鉤的干部,以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組為單位進行獨立考核,根據中心工作實際情況,單獨設置考核指標。考核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領導干部定量考核與領導班子綜合考核結果捆綁,占領導班子綜合考核結果的50%。在考核指標設置上,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班子和干部,在充分考慮各鄉(xiāng)鎮(zhèn)的環(huán)境差異性以及各部門崗位職責特殊性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部門、不同類別鄉(xiāng)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職責要求,實行分級分類考核,設置各有側重、各有特點的考核指標,有效區(qū)分鄉(xiāng)鎮(zhèn)、縣直部門不同類別、不同崗位的考核重點,鄉(xiāng)鎮(zhèn)設置一種考核指標體系,縣直部門再按照黨委部門、政府部門、群團部門分別設置考核指標體系,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重點考核農村經濟發(fā)展、生態(tài)效益與環(huán)境質量、民生改善與社會和諧進步、黨的建設情況;縣直黨委部門領導班子重點考核圍繞工作職能職責、合力推進黨的建設等情況,縣直政府部門重點考核圍繞工作目標定位、完成各項發(fā)展目標任務等情況;縣直群團部門重點考核發(fā)揮職能優(yōu)勢、履職盡責等情況。各類考核指標設置既注重考核業(yè)務工作,又注重考核黨的建設;既注重考核已經取得的顯績,又注重考核打基礎、利長遠的潛績,使之充分體現考核的激勵性和約束性,以差異化考核體現出考核的公平合理。
程序量化突出“準”??h委成立由縣級領導任組長、縣委組織部領導任副組長、組織人事部門業(yè)務骨干組成的六個實地考核工作組用1個月的時間深入全縣13鄉(xiāng)鎮(zhèn)和56個縣直部門進行精準考核。定量考核由縣直相關牽頭考核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數據經統(tǒng)計部門嚴格審核后,縣委組織部按相關權重評定各領導班子的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核采取同級互評、下級測評、群眾參評、服務對象反評等方式,經過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測評、分管縣領導評價、考核組評價等程序全方位、立體式評價干部。在德的考核上,綜合運用正反評德、多維察德、聯動審德等方法,考實考準干部之德。在發(fā)展實績考核上,將每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表現情況,與事業(yè)發(fā)展要求和單位職能、班子職能、領導分工進行比對,與全縣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數據進行分析印證,確保該做的事一項不少、核心職能一項不漏。通過曬實績、評實績、比實績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考實考準干部實績。在群眾滿意度評價上,擴大聽取意見的范圍,由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深入村(社區(qū))、村民小組與群眾點對點、面對面座談,引導參加考核的群眾講真話、說實話,對考核對象身上存在的問題不回避、不遮掩,切實在服務群眾的最前沿考核評價干部。
結果運用突出“實”。堅持黨建工作責任制前置考核,考核結果與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核結果捆綁,基層黨建考核結果沒有定格為優(yōu)秀的黨(工)委、機關黨建考核沒有定格為優(yōu)秀的總支(支部),單位領導班子年度綜合考核不得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堅持領導干部個人優(yōu)秀比例與領導班子綜合考核結果捆綁,領導班子被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且綜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在15%的優(yōu)秀比例基數上增加領導干部個人優(yōu)秀比例;領導班子被評定為一般、較差等次或評定為良好等次但綜合考核排名靠后的,在15%的優(yōu)秀比例基數中降低領導干部個人優(yōu)秀比例。考核結果分鄉(xiāng)鎮(zhèn)、縣直部門分類排名,在2016年度的考核中,有4個鄉(xiāng)鎮(zhèn)、12個縣直部門綜合評分高、群眾評價好,但因抓基層黨建工作不力,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沒有定格為優(yōu)秀,致使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沒有定格為優(yōu)秀。有3個鄉(xiāng)鎮(zhèn)、7個縣直部門因領導班子考核評定為優(yōu)秀,綜合排名靠前增加了領導干部個人的優(yōu)秀比例。有4個鄉(xiāng)鎮(zhèn)、11個縣直部門因綜合考核排名靠后,降低了領導干部個人優(yōu)秀比例。同時,對19名特別優(yōu)秀的干部優(yōu)先提拔重用;對考核評定為一般等次的1個領導班子的主要領導開展了誡勉談話;對7名評定為基本稱職以下或因違紀不定等次的干部進行了組織處理。
黨建考核細則二
近年來,內蒙古林西縣對機關黨建實行“三級量化考核”制度,層層分解黨建責任目標,傳導工作壓力,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兩張皮”等問題。
該縣要求縣委對機關黨委、機關黨委對黨支部、黨支部對黨員每年至少組織兩次階段性考核,重點檢查日常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并結合各機關單位實際,突出考核指標設置的差異化,分黨建責任目標落實、學習型機關建設、服務型機關建設、創(chuàng)新型機關建設4大類50個單項指標,為每個黨組織和黨員量身定制一套考核標準。通過黨建監(jiān)督員一次性評估、黨員群眾定性化測評等方式,強化專項監(jiān)督、日常監(jiān)督和跟蹤監(jiān)督,加大考核的民意權重,并將動態(tài)跟蹤考核結果納入年末黨建綜合考核體系,用于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實績評價、評優(yōu)評模,切實防止年末弄虛作假、突擊補檔案等問題。
黨建考核細則三
筆者從洪湖市網上公安局獲悉:3月31日 ,洪湖市公安局舉辦“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基層黨組織建設”專題培訓,該局機關、局直單位黨支部書記、教導員、指導員、內勤,派出所黨支部書記共100余人參加了培訓。該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機關黨委書記宋德浩出席并講話。
專題培訓首先共同學習了湖北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嚴格規(guī)范黨員教育管理建設“四鐵”黨員隊伍的意見》;接著,該局機關黨委副書記謝先輝進行了主講。在培訓講課上,謝先輝深刻分析了2016年全年、2017年一季度公安基層黨建工作中的存在的主要問題 ,并圍繞如何把黨建工作融入隊伍建設和業(yè)務工作促進公安工作的發(fā)展,如何開展黨內組織生活、收繳使用黨費和發(fā)展培訓黨員黨建工作考核等具體工作進行了講解。整個講課內容貼近公安基層黨建工作實際,為各級黨務工作人員抓好黨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導。
培訓最后,宋德浩對該局各級基層黨組織下一步如何進一步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提了具體要求。
要充分認識抓好公安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新形勢下做好公安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始終以敢于負責和勇于擔當的精神、姿態(tài)投入到基層黨建工作中。
要從嚴從實抓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落實,真正在各級黨組織形成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要切實把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抓在日常、嚴在經常,確保黨員真正經常性接受嚴格的黨內生活鍛煉。
要切實把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考核和監(jiān)督放在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和組織紀律,永葆公安機關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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