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汽車租賃合同(2)
廣州汽車租賃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jīng)批準不能從事其它營業(yè)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yǎng)維護和發(fā)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fā)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fā)生保險責任事故后,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并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jīng)濟損失賠償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并無任何刮碰現(xiàn)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并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于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于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jīng)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shù)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fā)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fā)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表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xù)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jīng)濟損失,按停車天數(shù)的總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于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制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xù)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xù)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xù)租手續(xù),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jīng)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解決,或依據(jù)《浙江省汽車租賃業(yè)管理規(guī)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zhí)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7.如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汽車租賃合同范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出租方根據(jù)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牌汽車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三、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租車押金為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
四、所用燃料、過路費、車輛保養(yǎng)、合理使用中出現(xiàn)的故障維修等由承租方負責。
五、出租方權利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由承租方負責。
3.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fā)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jīng)濟責任。
4.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在合同押金中直接扣除。
5.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六、承租方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guī)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6.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chǎn)生的全部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
7.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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