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yǎng)羊承包合同(2)
養(yǎng)羊承包合同
養(yǎng)羊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發(fā)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擔保方:
經甲、乙及擔保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兩年,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止
二、承包及經營的羊種和羊只數(shù)量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所承包羊群數(shù)量和結構向乙方如數(shù)清點移交。
2、在承包期內,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的放牧情況,若發(fā)現(xiàn)乙方有違約行為,已經或者有可能給甲方所包的羊群造成損失時,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但不得無理干涉乙方的正常放牧經營活動。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的草場內進行放牧,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時轉場,不得破壞他人草場。
4、在承包期間,甲方不參與羊群的一切經營活動,即草場轉移、接羔、抓絨、剪毛等均由乙方自行安排,自行承擔費用。
5、合同期滿,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所承包羊群的數(shù)量及結構移交,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移交,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羊群中挑選符合要求的羊只。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草場和草場設施,若發(fā)生草場糾紛等問題,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
7、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fā)生的任何經濟糾紛,甲方均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8、甲方督促乙方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發(fā)生意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自行承擔羊群所產生的一切防疫費、稅費和費用攤派,并及時交納肉羊。
2、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和甲方商議后才能決定當年所要處理的羊只數(shù)量及種類。
3、在承包期內,乙方依法具有對承包羊群和草場、馬匹、駱駝的經營權,但不得隨意倒賣、轉包或抵押進行財產借貸,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鄉(xiāng)村要求及時對羊群進行防疫、藥浴,并按鄉(xiāng)村要求轉移草場,若不按要求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羊群。
5、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配合鄉(xiāng)村兩級不斷進行畜種改良,優(yōu)化主畜群結構防疫滅病。
6、合同期滿后,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羊數(shù)、羊種、羊質清點交付羊只(甲方必須在乙方羊群中挑選)。若羊數(shù)、羊種不滿原數(shù)則應從乙方提供抵押或擔保方的羊群中補齊。
7、在承包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調整而提供的草料由乙方享受。但為羊主提供的車輛或其它方便,則有甲方享受。
9、在承包期內,乙方應當精心看護經營羊群,維護所使用的草場和設施,發(fā)生問題及時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破壞草場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承包期滿時,應原樣轉交甲方,如發(fā)生損壞沒有修復,則由乙方折價賠償給甲方。
10、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守法經營,如發(fā)生違法行為,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不得以甲方有所有權的羊群中的羊只進行賠付。
11、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若因用人不當,經營不利等原因給羊群造成災難性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向甲方賠償承包金及羊群。
1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若出現(xiàn)特大自然災害(地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六、抵押羊群的約定 雙方約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將提供抵押的羊群發(fā)包、出售、再次抵押,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所受的損失。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一方違約,合同自行終止,同時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貳萬(¥20000.00)元,并賠償造成對方的實際損失。
八、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變動,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除合同,但不存在違約賠償問題。
九、在承包期內,如遇縣鄉(xiāng)政府草場承包政策變動,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應按實際承包年限計算承包費,乙方多交納的承包費,在乙方向甲方移交清本合同承包范圍和數(shù)量及結構后,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十、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單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擔保人一份。
乙方(簽字押印 ):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押印): 身份證號:
擔保人(簽字押印): 身份證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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