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來人口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今天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是:北京市外來人口房屋租賃合同相關范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參考閱讀!
北京市外來人口房屋租賃合同
立約人: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單位名稱 :
地址 :
電話 :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原籍 :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 區(qū) 鎮(zhèn) (村)街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 使用。房屋使用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愿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接受當?shù)胤课萃恋毓芾頇C關的監(jiān)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設備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并與乙方簽訂回遷協(xié)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xù)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yōu)先承租權,并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準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xù)。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設備。
(四) 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fā)現(xiàn)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并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xù)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xié)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guī)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章后,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zhí)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系地址、電話: 聯(lián)系地址、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北京市外來人口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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