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來料加工合同范本
革開放以來,我國沿海地區(qū)出現了許多專門從事來料加工業(yè)務的企業(yè),解決了一些就業(yè)問題,那么對于石材來料加工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石材來料加工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范文一
承攬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項目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場地里進行加工,自行負責加工設備、場地平整,機械基礎。甲方自行負責生產所需的一切費用。
三、加工的沙石規(guī)格為:碎石、砂。加工單價為20元/m,甲方只負責加工,不得對外出售。
四、甲方在為乙方加工沙石期間,應優(yōu)先保證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驗收方式 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關質量、使用要求 。
六、結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畢且驗收合格后,結清所有加工費。
七、雙方責任:
甲方在生產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概不負責,須乙方提供支持或幫助時,乙方應給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產的產量,乙方負責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yè)務,經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后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內將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后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zhàn)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xié)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xù)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xié)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