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是什么節(jié)日_6月20日是哪個節(jié)日
6月20日是給予難民一定的人道主義待遇的日子,那么你知道是什么日子了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6月20日是什么節(jié)日,希望大家喜歡!
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
世界難民日(World Refugee Day)是每年的6月20日,是聯合國難民署(UNHCR)確定的一項紀念日。起初,它是非洲獨有的紀念日(原名“非洲難民日”),因為非洲歷來是包容、庇護難民數量最多的地區(qū)。2000年12月,在聯合國難民署倡導下,各國在聯合國大會上一致通過一項特殊決議,這項決議的通過之時正是1951年《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生效50周年,決議認為,為肯定和感謝非洲對難民一貫慷慨的態(tài)度,促進非洲團結,引起國際社會對難民問題的重視,把6月20日“非洲難民日”確定為“世界難民日”。
世界難民日起源
在1950年成立的聯合國難民署以及1951年出臺的《聯合國難民公約》的共同推動下,世界難民保障體系得以建立。這一體系是用來應對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及其余波所帶來的人口流動的影響,并且通過主張難民權利以鼓勵各國收留難民。
1967年出臺的《議定書》進一步補充《聯合國難民公約》,同時世界幾個地區(qū)陸續(xù)建立的保護體制也有力地推動了《公約》的實施。
1974年6月20日,非洲大陸通過了一項關于非洲難民問題的公約,并決定將每年的這一天定為“非洲難民日”。為了引起國際社會對難民問題更廣泛的關注)。
2000年12月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第55/76號決議,在這個決議中,大會注意到2001年是1951年的《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五十周年,并且非洲統一組織(非洲聯盟)同意國際難民日與6月20日非洲難民日可在同一天舉行。大會由此決定從2001年起,把6月20日定為“世界難民日”。
世界難民日目的
難民問題一直是國際社會的一大頑疾。為保證難民的基本權利,以及通過國際合作解決難民地位問題, 早在1951年,聯合國難民和無國籍人地位全權代表會議通過了《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由于,災難、戰(zhàn)爭、民族及種族爭端等使得難民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從1993年到2003年這十年來,世界范圍內爆發(fā)了80多起戰(zhàn)爭或沖突,造成了大規(guī)模的難民潮,難民數量一直高達2000多萬人以上,1994年曾達到2742萬人,其中,婦女和兒童占難民總數的80%,難民問題的日益嚴重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巨大關注。從2001年起,把每年的6月20日定為“世界難民日”。聯合國希望借此引起人們對難民問題的關注,并對難民為社會做出的貢獻有所認識、尊重。2001年第一個“世界難民日”將主題定為“尊重”,即尊重難民作為人的存在。
世界難民日難民
定義
“難民”分為經濟難民、自然災害難民、戰(zhàn)爭和政治難民。經濟難民指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而“自愿”流離失所的人,也稱非法移民。自然災害難民指因地震、嚴重水旱災害等原因而被迫離開家園的人,他們往往通過臨時救濟后返回來源國。戰(zhàn)爭難民指為躲避戰(zhàn)亂而背井離鄉(xiāng)的人,他們中包括無政治傾向的“流民”和政治難民。
人數
印度加爾各答。火災現場的貧民窟婦女圖冊在過去60多年中,全世界有75000多萬人因戰(zhàn)亂、災害等原
因被迫離開家園,淪為難民。在聯合國難民署和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數百萬難民得以重返故里。由于伊拉克局勢動蕩,從2006年以來,全球難民人數持續(xù)上升。
截至2007年底,全球難民人數從2006年的990萬上升到1440萬。
在2012年,我們關注的人士逾4,520萬人之多,包括難民( 1,540萬)、流離失所人士(2,880萬)和尋求庇護者(93.7萬)。其中近半難民為兒童,占46%。
難民與流離失所者的區(qū)別
根據聯合國1951年7月28日在日內瓦簽訂的《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以及聯合國在1967年1月31日在紐約修訂的關于難民身份的《難民議定書》,難民的定義是:基于一種可以證明成立的理由,由于種族、宗教、國籍、身為某一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而畏懼遭受迫害并身在其本國之外,并由于這樣的畏懼而不能或不愿意受該國保護的人,或者一個無國籍的人,并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經常居住國以外而現在不能、或由于上述畏懼而不愿意返回該國的人。
與難民不同,國內流離失所者并沒有一個法律定義。但聯合國報告《國內流離失所問題指導原則》使用了這樣的定義:
國內流離失所者是被強迫逃離其家園或習慣住處的個人或集體,逃離的原因特別是要避免武裝沖突、普遍的暴力、對人權的侵犯或天災人禍,而這種逃離并沒有穿過國際承認的邊界。
這個定義強調了國內流離失所的兩個重要因素(強迫與國內遷移),但需要注意的是《指導原則》并沒有給出一個嚴格的定義,而只是描述了《指導原則》所關注的此類人群的身份特征。因此,《指導原則》并未強調法律精確性,而是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該文件所列出的流離失所原因并不全面。然而,正如埃琳·穆尼 (Erin Mooney)所指出的:“國際上有關國內流離失所的數據一般僅包括因沖突和人權問題而背井離鄉(xiāng)的人。”
此外,一項研究表示國內流離失所者的定義應該更為狹窄,僅指因暴力局勢而流離失所的人。許多人都認為國內流離失所者與難民其實應是一類人,國內流離失所者一旦穿越邊境就成為難民。
解決辦法
保護和幫助難民主要是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的責任。聯合國《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規(guī)定締約國應給予其領土上的難民一定的待遇,其中包括,在初級教育、公共救濟、勞動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給以國民待遇;在動產和不動產、自由職業(yè)、房屋等方面給以至少不低于一般外國人并盡可能優(yōu)惠的待遇;各國應尊重難民取得個人身份的權利,給予難民身份證件和保護他們不被驅逐出境,并盡可能便利難民的入籍和同化。處在發(fā)生武裝沖突的國家中的國內流離失所者則屬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任務范圍。國內流離失所者作為平民有權享受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保護和幫助(對平民的保護/探望被拘留者、藥物援助或食物援助,恢復因戰(zhàn)爭離散的家庭成員的聯系等等)。
解決難民問題一般采用三種辦法:自愿遣返、就地融合和第三國安置。國際社會曾呼吁,在救助青少年難民時,不僅應著手解決他們的營養(yǎng)和健康問題,更應向他們提供教育和培訓的機會,不斷發(fā)掘青少年難民的潛力,為其未來的發(fā)展作準備。
難民安置方面,巴基斯坦是全世界最大的難民接收國,共有179萬外來難民在巴基斯坦生活,絕大多數來自阿富汗。伊朗是第二大難民安置國,共接納難民約87萬,多數難民同樣來自阿富汗,另有相當數量的難民來自伊拉克。肯尼亞排在第三位,接納難民約57萬,主要來自索馬里。盡管自身資源有限,發(fā)展中國家仍接納了全球約80%的難民。
世界難民日聯合國相關
相關決議
聯合國大會55/76決議于2000年12月4日 第81 次全體會議[根據第三委員會的報告(A/55/597)通過]。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成立五十周年及世界難民日。
1、贊揚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領導和協調救助難民的國際行動,并感謝難民專員辦事處在過去五十年不懈努力向難民和其他有關人士提供國際保護和援助,并促進持久解決他們的問題;
2、贊賞聯合國人道主義工作者和有關人員、難民專員辦事處的實地工作人員,包括當地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冒著生命危險履行職責;
3、重申支持難民專員辦事處根據大會有關決議為難民、無國籍人和國內流離失所者進行的活動;
4、注意到同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區(qū)域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結成伙伴關系,以及難民參與作出影響其生活的決定所發(fā)揮的關鍵作用;
5、認識到難民專員辦事處為難民和其他有關人士進行的活動,也有助于促進聯合國的各項宗旨和原則,尤其是關于和平、人權與發(fā)展的宗旨和原則;
6、注意到2001 年是1951 年《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五十周年,該公約載列了國際難民保護的基本概念;
7、又注意到非洲統一組織同意國際難民日與6 月20日非洲難民日可在同一天舉行;
8、決定從2001 年起把6 月20 日定為“世界難民日”。
難民署
聯合國難民署的任務是領導和協調國際行動,以在全球范圍內保護難民和解決難民問題。聯合國難民署的任務區(qū)別于其他人道主義行為體,它必須為那些不愿意接受當地政府管轄的難民
提供國際保護和援助。同時,聯合國難民署也認識到,國際合作和支援都需要東道國的配合和努力,他們對滿足難民的需求承擔著主要責任。
難民被迫遷徙的當前趨勢愈演愈烈,不斷考驗著國際體系的承受力。2011年伊始,大約有3390萬世界人口被聯合國難民署認定為“受關注的人群”,這一數據比起2005年時的1920萬有了明顯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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