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的資料簡介
孫中山是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大家對民國總統(tǒng)孫中山了解多少呢?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推薦一些孫中山的資料,希望大家有用哦。
孫中山的個人簡介
孫中山(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名文,字載之,號日新,又號逸仙,幼名帝象,化名中山樵,常以中山為名。孫中山出生于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翠亨村的農(nóng)民家庭,是中國近代民族民主主義革命的開拓者,中國近代偉大的資產(chǎn)階級革命先行者,中華民國和中國國民黨締造者,三民主義的倡導者,創(chuàng)立《五權憲法》。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成立中國同盟會。1911年10月10日(清宣統(tǒng)三年),新軍中的革命黨人暗中聯(lián)絡,決定當天晚上起義;辛亥革命后被推舉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1912年1月1日—1912年4月1日)。1925年3月12日,于北京逝世。
1929年6月1日,根據(jù)其生前遺愿,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1940年,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尊稱其為“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是中國偉大的民主革命開拓者,首舉徹底反封建的旗幟,“起共和而終二千年帝制”。他為了改造中國耗盡畢生的精力,在歷史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勛,也為政治和后繼者建立了堅固而珍貴的遺產(chǎn)。
孫中山的名字典故
孫中山使用過不少名字,多數(shù)是為了宣揚革命或擺脫通緝而取的,部分則在于表達人生期望。孫中山還用過陳文、山月、杜嘉偌、公武、帝朱、高達生、吳仲等化名,以及杞憂公子、中原逐鹿士、南洋小學生、南洋一學生等筆名。
孫中山除了本名與下表所使用的名字外,辛亥革命以后,孫氏不再面臨滿清的追捕,其本人之所有公私檔案均以本名“孫文”署名。在歐美,孫以其號“逸仙”或全稱“孫逸仙”(即英文“SunYat-sen”)而聞名于世。性質(zhì)名字說明譜名德明族譜上的名字。幼名帝象“帝”字,乃親人為其請求“北帝”神,護佑之意。名文在家鄉(xiāng)上學時所取的訓名。字載之由名“文”而來,取“文以載道”之義。號、教名日新取自《大學》中“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之語。1883年于香港加____受洗時的署名,亦即教名。號、教名逸仙由漢文教師區(qū)鳳墀牧師依“日新”之粵語諧音所改。羅馬化Sun Yat-sen“孫逸仙”的英文拼寫。因?qū)O中山曾在澳門行醫(yī),故常被尊稱為“Dr. Sun Yat-sen”?;猩介?897年,為掩護于日本流亡之行蹤,日本友人平山周在陪同孫氏投宿旅館時,想到附近有華族中山家宅邸,加上該家族成員中山慶子乃明治天皇生母,同時孫文亦欽佩明治天皇推動明治維新之舉措,便為其取日本姓為“中山”,加上自取之“樵”。化名高野長雄紀念日本維新志士高野長英醫(yī)師而命名。慣稱孫中山1903年革命人士章士 釗將日本人宮崎寅藏(即宮崎滔天)之著作《三十三年之夢》翻譯為《大革命家孫逸仙》時,將本姓與化名連用,成為后人對孫文的慣稱。
此外,孫中山曾自稱為洪秀全第二,并認為洪氏為“反清英雄第一人”。有人認為這是由于孫接受西式教育,不受傳統(tǒng)忠君觀念束縛,才敢于如此自稱;民國時期歷史教科書亦采用此說。
至于“孫大炮”這個當時政治對手揶揄孫文的外號,在辛亥革命前已有,大炮是粵語“不切實際之人”的意思,暗諷孫文言辭夸大不實。
另外,孫中山在香港西醫(yī)書院(香港大學的前身)讀書時,常當眾倡言反清,聞者多膽怯走避,惟陳少白、尤列、楊鶴齡附和之,乃得四大寇之諢名。
清政府官方文件中,皆在其名字“文”上作文章,加上三點水部首,貶稱其為孫汶?!般脬搿币辉~,出自《史記·屈原列傳》:“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注解此文的人,或說“汶汶,猶昏暗不明也”,或說“蒙垢塵也”,或說“玷污也”。
孫中山的思想
孫中山先生以“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為自己的座右銘,強調(diào)要“內(nèi)審中國之情勢,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眾長,益以新創(chuàng)”。孫中山先生注重學習世界上的先進知識和有益思想成果,并希望結合中國的實際用來改造中國。孫中山先生十分關注俄國十月革命和馬克思主義在世界范圍的傳播,敏銳地認識到五四運動和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對中國變革的重要影響,毅然實行聯(lián)俄、聯(lián)共、扶助農(nóng)工的三大政策,賦予三民主義思想以新的內(nèi)涵。三大政策是孫中山先生的重要政治主張,是他倡導的民族民主革命從屢受挫折轉向成功、進而取得顯著成就的正確道路。
孫中山先生畢生堅持“三民主義”,堅持民主、共和救中國和三民主義救中國的信念與理想。
辛亥革命以“民族”、“民權”、“民生”為核心的“三民主義”理念。
倡導“權能區(qū)分”——“人民有權,政府有能”;推行“萬能政府”——“廣興福利,大有為式”。
注釋“人民之權”——政權應有“選舉、罷免、創(chuàng)制、復決”四項。
注釋“政府之能”——“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jiān)察”五權分立,是為“五權憲法”。
闡明人民行使政權的基本訓練與條件:民權初步,即議事規(guī)則。
提出中央與地方的“均權制度”,以縣為單位的“地方自治”。
在經(jīng)濟思想方面,提倡社會互助理論:“人類進化之原則與物種進化之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p>
在政治現(xiàn)代化建設方面,主張漸進主義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說:“軍政時期優(yōu)先消滅軍閥土匪,應實行軍管。訓政時期優(yōu)先基礎建設與民權初步訓練。憲政實行之條件是全國半數(shù)以上縣市具有選舉罷免地方首長之條件,公民具有發(fā)動創(chuàng)制復決之條件,則選舉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憲法,還政于民,實行多黨競爭的現(xiàn)代政治制度。”
推行以王道為基礎的區(qū)域合作和政治架構:大亞洲主義,以及向國際投資開放的實業(y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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