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軍功制
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特別是秦國強大的軍事實力,在統(tǒng)一戰(zhàn)爭中,橫掃六國。秦軍戰(zhàn)斗力主要來源秦國一套先進的管理制度。下面是有秦朝的軍功制,歡迎參閱。
秦朝的軍功制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結束了,春秋戰(zhàn)國幾百年分裂的局面。秦滅六國,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秦孝公,商鞅變法之后。秦國在政治,經濟,體制,軍事方面,適應了歷史發(fā)展,國力大增。
特別是秦國強大的軍事實力,在統(tǒng)一戰(zhàn)爭中,橫掃六國。秦軍戰(zhàn)斗力主要來源秦國一套先進的管理制度.據(jù)有秦國特色的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在鼓勵秦軍士氣,提高戰(zhàn)斗力上發(fā)揮了其作用。
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從低到高”:1公士,2上造,3簪梟,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
公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一級。商鞅規(guī)定: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軍官]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仆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證據(jù)是敵人的人頭[首級]。就是說在戰(zhàn)后,把敵人的人頭砍下來,帶回軍營。作用證據(jù)。
上造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只高于公士?!稘h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僅高于無爵,仍須服役。
簪裊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三級,高于上造,仍須服役。公元前186年漢代的《田律》和《戶律》規(guī)定受田數(shù)額為簪裊3頃(300畝),簪裊3宅(宅地的標準是以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出土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裊可以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干草半石。
不更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四級,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輪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須照服。
大夫
大(da)夫:古代諸侯國中,在國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級,因此為一般官員的通稱。秦漢以后,中央要職有御史大夫,備顧問者有諫大夫、中大夫、光祿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諫議大夫之官,至明清廢。又隋唐以后以大夫為高級官階之稱號。清朝高級文職官階稱大夫,武職則稱。宋徽宗政和年間重訂官階時,在醫(yī)官中別置“大夫”以下官階,故今仍沿稱醫(yī)生為大夫。
官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級為公大夫),示稍尊也。”漢時,第八級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漢代《田律》和《戶律》規(guī)定官大夫受田數(shù)額為7頃(700畝),宅地的標準是7宅(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公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七級,又名七大夫。高于大夫、官大夫。秦時,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見縣令、丞揖而不拜。漢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始為高爵,僅得免役,公大夫仍須服役。
公乘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八級。以得乘公家之車,故稱公乘。秦與漢初,從第七級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為高爵,漢高祖規(guī)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以上始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過免役,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東漢明帝規(guī)定:賜民爵不得超過公乘。
五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漢初以第七級公大夫以上為高爵,都有食邑。漢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為高爵,僅得免役。
左庶長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級商鞅變法之前,秦國有四種庶長: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駟車庶長。四種庶長都是職爵一體,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大庶長贊襄國君,大體相當于早期丞相;右庶長為王族大臣領政,左庶長為非王族大臣領政,駟車庶長則是專門執(zhí)掌王族事務;四種庶長之中,除了左庶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其余全部是王族專職。商鞅變法之后,秦國官制仿效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職權力。
大庶長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級,僅次于列侯、關內侯。據(jù)《史記·;秦本紀》,寧公(前716-704年在位)時已有此官。商鞅變法之前是職爵一體,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大庶長贊襄國君,大體相當于早期丞相。
關內侯
關內侯,爵位名。秦漢時置,為二十等級之第十九級,位于徹(列)侯之次。有其號,無國邑。一般系對立有軍功之將的獎勵,封有食邑多少戶,有按規(guī)定戶數(shù)征收租稅之權,可世襲。南北朝時沿用,僅成為爵位的一種品級。
徹侯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最高級。漢武帝時,以避帝名諱(武帝名徹),改名通侯,亦稱列侯。漢初列侯封邑,大者萬戶,小者五六百戶。封邑一般為縣,東漢初有封四縣者,小者為鄉(xiāng)或亭。漢初戶口稀少,歷年既久,人口增加,蕭何、曹參、周勃、灌嬰等的封地,戶數(shù)最多者達四萬戶。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稅,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預聞。后又有僅賜名號不給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軍侯,另行指定地方為封邑。列侯多居京師,與所封之地關系淡薄,奉命“就國”(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貶逐。
列侯
爵位名。秦漢以二十等爵賞有功者,其最高級叫徹侯。后因避漢武帝諱,改為通侯。后又改列侯。金印紫綬,有封邑,得食租稅。魏初如漢制。咸熙元年改行五等爵制。
秦朝的軍功制歷史意義
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也是順應歷史潮流,是當時奴隸制度向封建制度轉變下。當時社會發(fā)展的產物。順應社會生產力發(fā)展的要求。全新的封建制度保證了秦國最終戰(zhàn)勝了其它對手。
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是封建制度下,俸祿制取代世祿制的產物。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將官員等級評定建立在其客觀貢獻的基礎上。在當時是具有先進性與民Z性的。提高了人民的進取精神。
不過在秦代統(tǒng)一天下之后,以軍功選拔官員的方法,其積極意義以遠不如統(tǒng)一前了。強化武夫當政的制度,對于要完成統(tǒng)一天下的任務是有十分的必要的。但在統(tǒng)一之后,社會基本安定,就需要有善于治理國家,發(fā)展經濟的人才了。這時還是照辦過去的辦法,只重視武力,從軍人中選官,按軍功定級。使大量能怔慣戰(zhàn)的軍人擔任各級官吏。只會激化社會矛盾,秦代殘暴害民的名聲與此是有很大關系的。
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凝聚了祖先的智慧。不論在秦和漢時期。它都激勵著人們建功立業(yè)。祖先的尚武精神是我們值得繼承的一大筆精神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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