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象在思維中的作用
表象(representation)是客觀對象不在主體面前呈現(xiàn)時,在觀念中所保持的客觀對象的形象和客體形象在觀念中復現(xiàn)的過程。人們在頭腦中出現(xiàn)的關于事物的形象。從信息加工的角度來講,表象是指當前不存在的物體或事件的一種知識表征,這種表征具有鮮明的形象性。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準備的表象在思維中的作用,希望大家喜歡!
一、表象在思維中的作用
表象不僅是一個人的映象,而且是一種操作,即心理操作可以以表象的形式進行,即形象思維活動。從這個意義上說,表象的心理操作、形象思維與概念思維可處于不同的相互作用中
1、表象思維(形象思維),就是憑借表象進行的思維操作。"心理旋轉(zhuǎn)"研究是一項有說服力的證據(jù)。在一項心理旋轉(zhuǎn)的實驗(R.Shepard,1973)中,每次給被試呈現(xiàn)一個旋轉(zhuǎn)角度不同的字母R,呈現(xiàn)的字母有時是正寫的(R),有時是反寫的(R)。被試的任務是判斷字母是正寫的還是反寫的。結(jié)果表明,從垂直方向旋轉(zhuǎn)的角度越大,作出判斷所需的時間越長。對這一結(jié)果解釋為:被試首先必須把呈現(xiàn)的字母在頭腦中進行旋轉(zhuǎn),直到它處于垂直位置,然后才能作出判斷。反應時所反映的進行心理旋轉(zhuǎn)--表象操作所用的時間上的差異,證明了形象思維--表象操作的存在。實際上,企圖用其他方法,如通過用例題去描述字母的位置,是困難的。
2、表象與詞在心理操作中雙重編碼,在更多情況下,信息在腦中可以進行編碼,也可以圖像進行編碼。在一定條件下,圖像和詞是可以互譯的。具體的圖像可以通過語言提取、描述和組織,例如,電影劇本作者通常進行圖象編碼,最后通過語言存儲起來,這就是劇本;同時,導演按照劇本再生圖像,這就是表演,也就是通過語言使圖像恢復。
3、表象是詞的思維操作的支柱,詞的思維操作所需表象的參與和支持,甚至表象操作在思維操作中是否出現(xiàn),可因思維任務之不同而異。例如,幾何學在運算中,很大程度上依賴圖像操作的支持,圖形操作是幾何運算的必要支柱。但是,代數(shù)學、方程式,只用符號概念按照公式進行演算,完全排除了形象操作。
二、表象、事物、物體間關系
表象、事物、物自體之間不能劃等號
表象與生活中的事物、生活中的事物與物自體三者是有區(qū)別的,下面用一個桌子的實例來說明它們之間的區(qū)別。
表象
一張桌子
我們對于一張桌子大體會有三種情況:
1,在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的桌子。
2,在我們?nèi)タ此⒂盟鼤r的桌子。
3,我們在鏡子中看到的這張桌子的鏡像。
下面來分析一下:這張桌子,在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是一個自在之物;當我們?nèi)タ此⑷ビ盟臅r候,是一個事物;當我們在鏡子中看到它時,這個鏡子中的桌子就是桌子這個物自體的一個純粹的表象。這就是三者的區(qū)別。
有人可能認為作為自在之物的桌子與作為事物的桌子沒有區(qū)別,也就是這張桌子在我去看它的時候與不去看它的時候是一個樣子。這種看法是一種常識信念,其錯誤在于:物自身在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沒有"樣子"--也就是沒有表象,只是物自身,只有當我們?nèi)タ此臅r候才生成表象,它才呈現(xiàn)給我們,它才有"樣子"。對于這種常識信念,休謨早已在《人性論》中分析了人們的持有這種信念的心理依據(jù),在休謨看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一般把感覺中呈現(xiàn)的東西當作外界的對象,在常識看來,感覺(表象)和對象是不分的,感覺就是對象,對象就是感覺,常識對外界物體存在的信念就是感覺持續(xù)存在的信念。這是因為人們總是把感覺看作是恒定的和連續(xù)的,感覺的這種恒定性和連續(xù)性是由心理的聯(lián)想造成的。人的心理有一種將相似的感覺當作是同一的事物和不同的感覺看作變化的事物的心理傾向,這樣把分離的感覺構(gòu)造成為一個同一的東西。外物持續(xù)存在只有心理的依據(jù)、沒有客觀的依據(jù),把不同的感覺構(gòu)造成一個同一的東西,所以我們不去看它時認為它仍然存在。這樣就會更好的抓住外物,得到心靈的安定,因此這種信念適應人的利益的需要而產(chǎn)生。
鏡子中的桌子是桌子(物自身)的一個鏡像,也就是桌子的一個純粹表象。作為一個純粹的表象我們來看一下它的特點:1,鏡子中的桌子與作為事物的桌子有幾乎一樣的"樣子",2,我們能看到它,它是一個意識的對象,3,我們不能直接作用它,它是不能到手的,它是虛的,不能成為一個實踐的對象。
4,它是沒有獨立性的,不能離開實在的桌子、實在的鏡子和看它的人,當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它就不存在了,在瞎子的世界中沒有鏡像,但有鏡子、桌子和人。
再來看作為事物的桌子:它是有"樣子"的,我們能看到它的樣子,它是一個意識的對象;它是我們能使用的,我們能再上面寫字,我們能推動它,是一個行為的、實踐的對象;它是實的、不是虛的;它同時兼有作為自在的桌子和作為表象的桌子的特征,那么,它與物自身和表象是一種什么關系呢?
作為事物的桌子是表象的桌子與自在的桌子的一種構(gòu)造之物。從自我來講,表象與自在之物是一個東西,我無法把它區(qū)分開來,二者是同一的,這正是哲學的一個古老命題:思維與存在是同一的;從理性上來分析,表象與物自身是一種對應關系,自在之物變化了,信息就會變化,表象相應發(fā)生變化。對于自我來講,我看到的東西與我作用的東西是一個東西,意識的對象又是行為的對象;但實際上我看到的是表象,作用到的是物自身,我作用不到表象,看不到物自身,由于二者在自我中實現(xiàn)了統(tǒng)一,所以事物作為一個構(gòu)造體,我就能既作用到它,又看到它,它既是實踐的對象,又是認識的對象。事物是表象與物自身的統(tǒng)一體,這種統(tǒng)一從人類來講是在進化中實現(xiàn)的,對于一個具體的人是從遺傳中帶來的,這種統(tǒng)一只是在自我中實現(xià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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