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面實施身份證可異地換證
2017年全面實施身份證可異地換證
公安部于近日印發(fā)了《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將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下面學習啦小編分享了身份證可異地換證2017年全面實施,希望幫到你。
居民身份證時限:
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guī)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縮短制發(fā)證周期。
居民身份證換領費用:
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日前,公安部印發(fā)《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公安部已確定了實施“三項制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從今年7月開始到明年6月,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2017年7月,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三項制度”。目前,10個試點省市已完成有關系統(tǒng)升級,正按照公安部要求,抓緊制定并向社會公布試點方案,進一步做好系統(tǒng)對接和信息流轉,全流程、全環(huán)節(jié)地開展一對一試點工作。
公民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異地受理身份證辦理:
公民身份信息是一項重要的國家基礎信息,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由于異地受理改變了現(xiàn)行辦理流程,為有效防止冒領、騙領居民身份證問題的發(fā)生,確保居民身份證信息準確、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管理秩序,意見明確了實行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同時明確以下兩種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設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窗口
黃明介紹,日常生活中,難免出現(xiàn)身份證不慎丟失等意外情況,為防止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流散社會,甚至被不法分子冒用,意見要求建立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今后,公民如遇身份證丟失、被盜,在戶籍地的,可持居民戶口簿到當?shù)毓矙C關申報掛失并辦理補領手續(xù);離開戶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xù)。掛失申報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登記表》。
意見要求,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信息系統(tǒng),為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核查服務。全國公安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設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窗口,接收、發(fā)還群眾撿拾到的丟失居民身份證,建立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為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意見還明確,對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急需登機、乘火車、住旅館人員,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qū)派出所通過查詢全國人口信息系統(tǒng)核準身份,及時為其開具臨時身份證明,用于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
嚴格用證部門的核查責任
居民身份證的使用范圍廣泛,涉及眾多使用部門,要從根本上防止居民身份證冒用問題發(fā)生,確保群眾用證安全,關鍵在于社會各用證部門認真履行人、證一致性核查責任。嚴格用證部門的核查責任,這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為此,意見明確,各社會用證部門和單位在為持證公民辦理相關事務時,要認真核驗證件真?zhèn)危l(fā)現(xiàn)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對不依法履行核查義務致使公民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損害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在依法查處居民身份證冒領、冒用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要與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聯(lián)動機制,督促和指導落實核查責任,共同做好居民身份證的查驗核查工作。
居民身份證時間表路線圖:
1.進行試點
從今年7月開始到2016年6月,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建設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系統(tǒng),加載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逐步向社會各部門提供核查服務;組織實施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工作。
2.逐步開展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逐步開展異地受理。
3.全面實施
2017年7月,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聲音
意見就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等制度提出了一攬子改革措施,有三個明顯的特點:一是減負。實施異地受理等制度后,只要符合政策條件,群眾即便在異地,也可以輕松換領、補領身份證,就近掛失申報、就近上交撿拾的居民身份證、就近查詢丟失居民身份證信息等,大大減少了群眾來回奔波。二是提效。異地受理等制度拓寬了公安機關便民服務的路徑,提升了服務管理的效能。三是安全。為防止冒領、冒用身份證等問題發(fā)生,意見對異地受理制度明確了“規(guī)范證件制發(fā)程序”“嚴格身份信息核驗”和不予受理申請的情形,要求公安機關通過多種形式及時提供掛失信息核查服務,并對相關用證部門和單位嚴格落實居民身份證核查責任作出了規(guī)定。——公安部副部長黃明
連線湖南
湘鄂已互設身份證異地受理點
星辰在線11月13日訊(長沙晚報記者 朱炎皇)湖南大學林同學身份證遺失,如果回湖北老家辦理,既麻煩又耗時。她來到長沙市岳麓區(qū)桐梓坡西路185號設立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報補辦,交了40元費用,一個月后就領到了新身份證。
為方便長期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群眾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日前,公安部印發(fā)《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湖南、湖北兩省已互設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湖南人在湖北可補辦身份證,湖北人在湖南也可補辦。湖南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付家坡1路33號設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咨詢電話:027-67122955);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在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桐梓坡西路185號設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咨詢電話:0731-88997704)。居住在對方省內的群眾,如果證件丟失、到期或損壞,可以持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居住證,到這些異地受理點申請補領、換領。
目前,湖南省內已有20多個異地受理點,不同市州的居民可到省內其他市州辦理身份證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