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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交割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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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交割是什么意思

  交割概念來源于期貨,分為:實物交割和現(xiàn)金交割,那外匯交割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讓學習啦小編帶你們一起去了解一下外匯交割是什么意思吧。

  外匯交割的含義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shù)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準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準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準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jù)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yōu)先、數(shù)量取整、就近配對、統(tǒng)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準倉單。 不能用于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準倉單,交易所按所占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并取得標準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后交割日。

  交割的金融含義

  投資者應注意的是,T+1制度當日買入的證券當日不能賣出,而當日賣出的股票是可以買入的。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托買賣以后,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xù),如發(fā)現(xiàn)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yè)部提出質疑。對于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jù)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yè)部進行賠償。

  交易雙方過戶交易貨幣的所有權的實際交付行為。交割概念來源于期貨,分為:實物交割和現(xiàn)金交割

  交割單是用來記錄交割的具體交易情況的單據(jù).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于合約到期時,根據(jù)交易所制訂的規(guī)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現(xiàn)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xiàn)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貨等期貨標的物無法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shù)期貨合約等。國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將現(xiàn)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貨。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進行現(xiàn)金交割。

  交割的主體

  對于“交割”,只有法人也就是企業(yè),才有資格進行保值、交割,對于一般個人,只能選擇投機。

  選擇“保值”的企業(yè)法人,允許進入交割月,進入交割月后可以選擇平倉,也可以交割或提取現(xiàn)貨。以“玉米0901”為例,允許到09年1月份時,選擇平倉、或交割、或提取現(xiàn)貨。當然也可以在09年1月份之前平倉,但交割或提取現(xiàn)貨只能到交割月時進行,不能提前進行。

  選擇“投機”的個人投資者,以“玉米0901”為例,則必須在09年1月份之前平倉,“投機”者沒有資格等到期時提取現(xiàn)貨。

  交割的程序

  證券商的交割

  證券交易所清算部每日閉市時,依據(jù)當日"場內成交單"所記載各證券商買賣各種證券的數(shù)量、價格,計算出各證券商應收應付價款的相抵后的凈額及各種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后的凈額,編制當日"清算交割匯總表"和各證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各證券商清算交割人員。各證券商清算人員接到"清算交割表"核對無誤后,須編制本公司當日的"交割清單",辦理交割手續(xù)。在辦理價款交割時,依下列規(guī)定完成交割手續(xù):

  (1)應付價款者,將交割款項如數(shù)開具劃帳憑證至證券交易所在人民銀行營業(yè)部的帳戶,由交易所清算部送去營業(yè)部劃帳。

  (2)應收價款者,由交易所清算部如數(shù)開具劃帳憑證,送營業(yè)部辦理劃撥手續(xù)。

  在辦理證券交割時,依下列規(guī)定:

  (1)應付證券者,將應付證券如數(shù)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應收證券者,持交易所開具的"證券交割提領單",自行向應付證券者提領。

  由于交易所往往設立了集中保管制,所以證券的交割可通過交易所庫存帳目劃轉完成。

  證券商送客戶買賣確認書

  證券商的出市代表在交易所成交后,應立即通知其證券商,填寫買進(賣出)確認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買賣一經(jīng)成交,出市代表應盡快通知其營業(yè)處所,以制作買賣報告書,于成立后的第二個營業(yè)日通知委托人(或以某種形式公告),并于該日下午辦理交割手續(xù)。買賣報告書應按交易所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格式制備。買進者以紅色印制,賣出者以蘭色印制。買賣報告書應記載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股東代號、成交日期、證券種類、股數(shù)或面額、單價、傭金、手續(xù)費、代繳稅款、應收或應付金額、場內成交單號碼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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