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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在飛機上禁止使用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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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言: 在飛機上使用手機并不會導致事故,飛機上不能使用手機的要求不合理。

  真相: 對于“飛機上不能使用手機”這項禁令的合理性,有很多人深表懷疑。在斯蒂芬妮用手機拍到的奮進號穿透云層的照片在網上流傳的同時,就有不少人提出疑問,難道美國的飛機上允許使用手機嗎?不僅對公眾而言,這是民航領域最有爭議的問題之一。在航空業(yè)內,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也從未停止過,至今也沒有得出讓大家都滿意的結論。為什么會有這條禁令呢?謠言粉碎機調查員得從20年前說起。

  1991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出臺規(guī)定,禁止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理由是:1、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會影響手機的地面基站系統(tǒng)。我們知道,當你使用手機時,在不同的區(qū)域,會有不同的基站為你服務。當你從一個區(qū)域移動到另一個,就需要重新選擇基站,并切換到新的基站,這個過程是需要計算的。當你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時,由于飛行速度很快,過區(qū)切換會非常頻繁,會加重基站的工作負擔;2、手機發(fā)射的無線電波,有可能干擾機載電子系統(tǒng)。

  在這項規(guī)定出臺之后,美國聯邦航空局(FAA)也認為手機確實有可能對飛行系統(tǒng)產生實質干擾,并針對所有商業(yè)航空公司,推行這項禁令。事實上,在出臺這項規(guī)定之前,這個問題就早已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在1960年代初就有人報告說,有一架飛機因受到收音機干擾,偏離了正常航線。盡管這個說法的猜測色彩很重,但問題事關人命,不能掉以輕心。美國政府立即著手展開調查,由FAA和美國航空無線電技術委員會(RTCA)牽頭,召集了來自政府、工業(yè)界和學術界的各路專家,開始了長達半個世紀的研究。

  曠日持久的研究

  波音公司的專家布魯斯•唐納姆,從事飛行器電磁兼容性研究已經長達10年。據他回憶,波音確實收到過幾例這樣的事故報告,比如說在巡航過程中,自動駕駛系統(tǒng)會偶爾莫名其妙地關閉或偏航。還有一些航空公司報告說,乘客使用手機,對艙壓、磁向、導航和地空通信等系統(tǒng)都造成了影響。更嚇人的是記錄在美國國家航空宇航局(NASA)的“飛行安全報告系統(tǒng)”(這是一個匿名報告航空事故的平臺)中的一次事故,一架波音737在一次夜航著陸時,定位器突然發(fā)生了大幅度偏轉,且沒有任何提示。當機長察覺到這個嚴重事件時,飛機已偏離航線1英里。當時的飛行高度很低,發(fā)生這樣的事故是非常危險的事。在報告中,這位機長抱怨塔臺沒有及時提醒他偏離航線,并且非??隙ǖ卣f:客艙有手機或類似設備干擾了定位器。后來NASA還專門制作了一份事故集,匯總了該平臺上所有可能與手機有關的飛行事故[6]。

  唐納姆對此進行了大量的模擬實驗,他號召了一些航空公司,協(xié)作進行測試。然而令波音工程師不解的是,無論在真實航班上還是在實驗室里進行的大量測試,都沒有重現前述報道所提及的可怕情形。

  為了更多的數據,這項研究曠日持久已經幾十年,而且仍在繼續(xù)研究中。在此過程中,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有了一些更深的認識。1996年,RTCA聯合FAA,共同出臺了一項關于空中使用移動電子設備的指導性原則[8],指出由于未觀察到顯著的干擾,所以應該允許乘客使用“某些電子設備”,但為了降低風險,當飛行高度低于10000英尺(約3048米)時,特別是起降過程中,應該要求乘客關閉這些設備。注意這里的“某些電子設備”,并不包括手機——它仍被要求全程禁用。

  在積累了一定的實驗數據之后,RTCA認為,實際情況中的電磁干擾因素過于復雜,實驗很難得出明確的結論。飛機需要通過天線接受來自地面塔臺和軌道衛(wèi)星的信號,進行通信和導航。理論上說,乘客一旦使用電子設備,這些設備發(fā)射的電波就有可能通過各種途徑對這個過程產生干擾。比如這些電波會從玻璃窗和艙門的縫隙逸出,被機載天線接收,從而影響它接收正常的信號,也就是所謂的“前門干擾”。

  前門干擾發(fā)生的條件是,干擾波與正常載波恰好具有相同的頻率。以美國流行的手機為例,手機在使用時,會發(fā)射1850Mhz到1910Mhz的工作波,以及一些背景雜波。背景雜波的頻率范圍可以覆蓋地空通信使用的頻率范圍。當飛機離塔臺很遠時,塔臺的信號很弱,手機產生的雜波就有可能對其產生干擾 。當然,此外也還有其他可能的干擾方式,這里就不一一描述了。

  一位麥道MD-88的機長里查德•因斯也許就碰到過這樣的情況。他曾報告說,在一次航班中,他耳機里突然出現了很強的噪聲。他通過廣播要求乘客馬上關閉所有電子設備,噪聲立即消失了。不過,電子設備干擾機上通訊的因素也只是推測而已。對于電磁現象,想要確鑿地證明因果關系非常困難的,因為有太多的因素要考慮,而且還有很多因素是我們不知道的,比如多大強度的干擾才能造成影響,以及是否有外部因素會產生影響,比如閃電或者軍事雷達??傊?,以上我們說的這些手機對飛機的影響,要么是理論上的,要么是基于推測,實驗中沒法證明。

  “飛行模式”未予單獨討論

  2001年,NASA對一架波音747和一架波音737進行了幾周的測試。他們在乘客座位上,放置一臺超寬頻帶的無線電發(fā)射機。實驗結果非常明顯,飛機的自動防撞系統(tǒng)當即出錯,無視附近的另一架飛機。而且儀表著陸系統(tǒng)在進近過程中,也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分別發(fā)生了明顯的漂移 。雖然如此暴力的實驗與日常情況相去甚遠,但這至少證明了前面的理論結果是正確的:一旦存在與飛機組件工作頻率相同的雜波,就確實會對飛行系統(tǒng)造成干擾。

  這各種各樣的道理和事實,使FAA和FCC左右為難:一方面,這種干擾確實是有可能發(fā)生的,只是個概率問題;但另一方面,這種概率比出門被雷劈還要小,這么多年來一直要求乘客關閉手機,是不是有點小題大作?

  2005年,FCC打算放寬這項禁令,在某些特定的限制下,允許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比如與通信設備廠商合作,為手機的發(fā)射功率設定一些限制。他們還考慮為飛機開發(fā)一種專用的機載通信設備,以滿足乘客的通信需求。但這個好心反倒又招來了新的爭議,有人認為,此舉是強迫用戶只許使用機載通信設備,而這顯然會給航空公司帶來豐厚利潤,有違商業(yè)公平性。2006年,FAA再次宣布,維持原先的意見,即禁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執(zhí)行。2007年,FCC也維持原議。IEEE Spectrum雜志(電子電氣工程師協(xié)會出版的期刊)質疑說,為什么這個問題這么多年沒有定論,根本是因為FCC和FAA不肯花錢做實驗,總是把決定權推給航空公司。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FAA所有的文檔中,均是建議“所有手持移動電話”在飛機離地后應禁止使用,而沒有排除“開啟飛行模式(或者離線模式)的手持移動電話”,因此,后者也不幸地被列入了禁止范圍。各航空公司在執(zhí)行時,往往會遵照這一規(guī)定而禁止所有手機,并且還會強調“包括開啟飛行模式的手機”,以避免乘客搞不清楚。謠言粉碎機調查員認為,這一情況可能由多種原因導致,其中顯而易見的一點是“飛行模式”是各手機廠商自行開發(fā)的,并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執(zhí)行標準。

  結論: 這場爭論持續(xù)了半個世紀,目前還是沒有一致的結論。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無論說絕對有干擾,還是說絕對沒干擾,都是不負責任的。但如果從代價的角度來看,雖然這種干擾的概率很小,可是賭注卻太大了。而關閉手機,無論對誰來說,都是一種成本較低的措施。所以,在尚無結論的情況下,選擇這種保守的做法,是一個明智之舉。何況在航空公司有明確規(guī)定的同時,大家還是要嚴格遵守,不要因此惹出別的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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