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國家隊選拔方法
柔道在日語是“柔之道”的意思,就是“溫柔的方式”。柔道部分起源于日本武士空手搏擊的技術:柔術(非巴柔)。柔道通過把對手摔倒在地面而贏得比賽,它也是奧運會比賽中唯一的允許使用窒息或扭脫關節(jié)等手段來制服對手的項目。下面是學習啦小編專門為您整理好的:國家柔道隊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
國家柔道隊參加2016年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
為做好2016年里約奧運會的參賽工作,體現(xiàn)奧運會備戰(zhàn)工作的整體性、系統(tǒng)性、科學性和有序性,同時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鼓勵良性競爭,選拔最優(yōu)秀的運動員參加2016年里約奧運會,特制訂本選拔辦法。
一、國家柔道隊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選拔原則
依據(j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選拔。
二、國家柔道隊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選拔條件
(一)參加選拔的運動員必須為國家隊正式在編的集訓成員。
(二)參加選拔的運動員必須嚴格按照總局20號令的要求在興奮劑問題上無任何違規(guī)違紀問題。
(三)參加選拔的運動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體育總局和舉摔柔中心的有關備戰(zhàn)規(guī)定,服從備戰(zhàn)的整體安排。
三、國家柔道隊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選拔辦法
(一)按照國際柔聯(lián)奧運會積分排名辦法(2014年5月31日至2016年5月30日的國際柔聯(lián)各級別最終世界排名),各國家運動員需參加奧運會積分賽獲得積分,奧運會積分排名資格歸運動員個人所有,女子運動員需進入本級別國際柔聯(lián)奧運會排名前14名,男子運動員需進入本級別國際柔聯(lián)奧運會排名前22名。
(二)由國家柔道隊選派運動員參加奧運會積分賽。男子參賽人選由男隊主總教練提名參賽人選方案報柔道項目隊委會,女子參賽人選由女隊教練組參考每名運動員的國內2015年錦標賽、冠軍賽和2016年錦標賽成績、國際積分實時排名、近期國際比賽成績、技戰(zhàn)術風格等情況,由教練組提名參賽人選方案報柔道項目隊委會。
(三)根據(jù)奧運會積分賽最終排名結果,女子柔道運動員進入本級別國際柔聯(lián)奧運會排名前14名者和男子柔道運動員進入本級別國際柔聯(lián)奧運會排名前22名者可選派參加奧運會。同一級別如有多人獲得參賽資格,排名靠前者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
(四)如中國柔道協(xié)會獲得奧運會參賽洲際卡或參賽外卡資格,將參考男女各級別奧運會積分排名情況確定參賽人員,排名靠前者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
四、國家柔道隊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選拔程序
(一)柔道項目隊委會根據(jù)國際柔聯(lián)奧運會積分排名情況審核奧運會柔道項目參賽運動員名單并報舉摔柔中心。
(二)舉摔柔中心審批后的運動員名單上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批后,為2016年里約奧運會最終參賽名單。
五、國家柔道隊奧運會運動員選拔辦法選拔要求
(一)入選奧運會名單的運動員,如未經(jīng)批準不能按時報到參加國家隊集訓,或多次請假不能滿足國家隊正常訓練和比賽要求,將被取消參加奧運會的資格。
(二)對于違反舉摔柔中心相關紀律規(guī)定的運動員,將視情節(jié)予以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參加奧運會資格。
(三)入選奧運會名單的運動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參加奧運會,由柔道隊委會提出另行方案報舉摔柔中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