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職場應注意的問題
對于初入職場的學習來說,找到工作是一件高興的事情,但是自己利益往往不知道該如何維護,那么,出入職場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初入職場應注意的問題,供大家參閱!
初入職場應注意的問題
1 試用期最長不超半年
【問】小王已經(jīng)在一家單位“試用”6個月了,但最近單位通知必須再“試用”3個月,否則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這種做法是否合理?答:省勞動保障維權中心主任趙軍表示,這種做法不合理。按照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只有一次“試用期”,且試用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期滿后,要么不錄用,要么為員工辦理轉正手續(xù)。
2 試用期之后簽合同違法
【問】小楊今年大學畢業(yè)后來我市,被一家科技公司聘為銷售人員。公司人事經(jīng)理告訴他,要先試用2個月,合適的話再簽訂勞動合同,小楊很疑惑:用人單位“試用期之后再簽勞動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答:省勞動保障維權中心主任趙軍表示,《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因此該單位“2個月試用期之后再簽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
3 警惕勞動合同“隱形陷阱”
【問】如何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答: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每個條款,防范“陷阱”合同。比如,有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只規(guī)定了應聘方的義務以及應聘方的違約責任,而關于應聘方的權利卻只字不提。如果本單位違約,則以合同中未規(guī)定相關條款為借口來逃避責任。
4 就業(yè)見習期可計算工齡
【問】如今,參加就業(yè)見習已經(jīng)成為畢業(yè)生積累工作經(jīng)驗的一個平臺,讓他們在正式步入職場前得到鍛煉的機會。許多畢業(yè)生詢問,參加就業(yè)見習可享受哪些服務?答:省就業(yè)服務局副局長楊軍表示,我省今年的高校畢業(yè)生人數(shù)是19.5萬人,比去年多1萬人,加之經(jīng)濟下行壓力影響,非應屆的未就業(yè)大學生還占有一定比例,所以,我省就業(yè)壓力還是比較大的。他建議,在正式進入職場前,畢業(yè)生可以參加一次就業(yè)見習,積累一定經(jīng)驗。參加見習可享受相應優(yōu)惠:每月可獲得基本生活補貼;可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期滿未被錄用可繼續(xù)享受就業(yè)指導與服務;被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作為工齡計算。
5 提升實踐能力最關鍵
【問】不少高校畢業(yè)生在走出校門后,才發(fā)現(xiàn)多數(shù)用人單位關注更多的是實踐能力,而非學歷和專業(yè)。他們想知道,在校期間應該如何提升實踐能力,求職過程中應該怎樣調整心態(tài)?答:省人力資源研究會副會長王重一表示,目前,人力資源市場的現(xiàn)狀是,用人單位對求職者期望過高,想著求職者都是高學歷人才,能力都應該不差,這樣的人安排上崗就應對工作馬上上手。而現(xiàn)實卻不如人意,大學生每天窩在學校上課,接觸社會較少,走出校門后又心浮氣躁,不能沉下心來在基層崗位上歷練自己,更多的是抱怨或抵觸。
無形之中,用人單位與求職者之間的矛盾加劇,一面是招聘難,一面是求職難。他建議:高校畢業(yè)生若想在工作崗位中作出成績,態(tài)度、能力最重要。無論這份工作是否是你滿意的,既然開始做了,就一定要抱著做好的心態(tài);其次是能力,在校大學生完全可以利用假期去搞社會實踐。對于用人單位而言,不要對求職者期望過高,應建立企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長效機制,給員工更多發(fā)展機會和空間。
面試要成功說話需注意
1 、迫不及待地搶話或爭辯
有的求職者為了獲得主考官的好感,就會試圖通過語言的“攻勢”來“征服”對方。這種人自我表現(xiàn)欲極強,在面試時根本不管主考官究竟買不買他的賬,沒說上三句兩句話,就迫不及待地拉開“陣勢”,賣弄口才,力求自己在“語機”上占上風,在事理上征服對方。主要表觀在搶話、插話、爭辯等方面。
面試的目標不是在談話中取勝,也不是去開辯論會,而是要得到工作。如果你在談話中過于和主考官“較真兒”,使得主考官對你很傷腦筋,認為你“根本不是來找工作的,而是故意來找碴兒的”,可想而知,事情的結果將會是多么的糟糕!
2 、提低級問題
求職面試不是入學面試。主考官要考察的是你的綜合素質,而同時你也可以問一些與你所學的專業(yè)相關的問題,或者問一些企業(yè)工作制度等問題。但在發(fā)問之前,你必須好好想想你將要問的問題是否有現(xiàn)實意義,尤其不要提一些低級的甚至是幼稚的問題。比如辦公室內(nèi)是否有衛(wèi)生間?單位平常是否組織大家旅游等等,這些很可能使很好的面試砸了鍋。
3 、夸夸其談
面試中對自己經(jīng)歷及能力的表述簡明扼要,適可而止,千萬不要像像開話匣子般沒完沒了地夸夸其談,自吹自擂,甚至主次不分地“以我為主”。求職者要講究實在,言簡意賅,不可大包大攬地做太多的口頭承諾,說得太多了容易引起考官的反感。
4 、好為人師
所謂的新點子當中或多或少含有忠告成分,而大部分忠告都是批評,批評對于某人而言是難以接受的,尤其是來自陌生人的批評,不可能受到欣賞、遵從,更不可能產(chǎn)生好感。你是求職者,在主考官面前說這想法,提那建議,你要是不受排斥,那么就證明這個主考官也太沒主見了。
在主考官眼里,讓求職者談想法、提建議本身就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考察你的思維,同時也為你挖了一個陷阱,它會立馬使你變成“好為人師”“好耍嘴皮子”的家伙。所以,在面試中,最忌諱提些帶忠告性質的建議。不管你的建議多么中肯、多么優(yōu)秀,最好留著,到錄用后再說,不要在求職時急于賣弄。
5 、目中無人
古人說“厚積薄發(fā)”“深藏不露”,這才叫能力資本的真正積淀??v然你有再大的資本,在應聘時你也是處在屈于人下的地位。在主考官面前大談自己的閱歷有多么豐富,恰恰說明你這個人缺乏教養(yǎng),根本不把別人放在眼里,誰都敢得罪。
6 、亂倒苦水
求職不是訴苦會,更不是救助會。當然,主考官也有同情心,但稱職的主考官絕不濫用這種同情心。逢得面試時大倒苦水者,主考官一般都會一言不發(fā)地點點頭,看上去好像很耐心地聽你傾訴,待你把苦訴完了,主考官充其量會一臉熱情地告訴你:請您回去等通知吧。這一“等”,不定是何年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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