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濟南市聘任制公務員的最新招聘公告
2015年濟南市聘任制公務員的最新招聘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人社部發(fā)〔2011〕14號),經(jīng)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批準,濟南市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4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濟南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交通高級職員1名;
濟南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發(fā)展規(guī)劃研究高級職員1名;
濟南市商務局項目促進高級職員2名。
《2015年濟南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及《2015年濟南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可通過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和各招聘單位官方網(wǎng)站下載: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jnhrss.gov.cn)
濟南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ttp://www.jndpc.gov.cn)
濟南市商務局(http://www.jinanbusiness.gov.cn)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公示和審批、辦理聘任等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0日9:00至8月10日16:00。
2.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工作證、學歷和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
(2)個人簡歷、近年來主要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各1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4)《2015年濟南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1份,應聘者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聘任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
報名材料恕不退回,請自行復印留存?zhèn)€人所需材料。
3.報名方式:
應聘者根據(jù)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限報一個職位;應聘者應于8月10日16:00前,將上述材料(提供中文版)郵寄并以電子郵件發(fā)送到招聘單位。
(1)濟南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咨詢電話:(0531)66607137 聯(lián)系人:張平斌
電子郵箱:fgw827@163.com 郵 編:250099
通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8樓D區(qū)827室
(2)濟南市商務局
咨詢電話:(0531)66602024 聯(lián)系人:趙 梅
電子郵箱:jn66602024@163.com 郵 編:250099
通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4樓D區(qū)412室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所應聘職位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報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依據(jù)所設置的資格條件進行。主要核實應聘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
(三)考試測評
資格審核通過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等于或超過5:1比例的職位,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不足5:1比例的,采取直接選聘的方式進行。
1.公開招聘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3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主要測試應聘者勝任招聘職位應具備的理論知識和工作技能,重點考察應聘者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能力素質、個性特征以及與招聘職位的匹配度等,滿分100分。
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的比例為3:1(若確定面試人選的最低筆試成績有2人以上分數(shù)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
(3)綜合評價
由招聘單位根據(jù)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履歷和業(yè)績等進行綜合量化評價,滿分100分。
考試測評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分別占30%、3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2.直接選聘
對于資格審核通過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比例未達到5:1的職位,則組成專家測評小組,從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以及有關單位推薦的人選中直接選聘產(chǎn)生。專家測評小組認為應聘者均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考試測評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人員名單在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
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公示和審批
根據(jù)考試測評總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提出擬聘任人員。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空缺。對擬聘任人員,分別在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和招聘單位官方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任資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因考察、體檢、公示不合格或個人放棄資格等空缺出的名額,可由招聘單位根據(jù)同職位應聘者考試測評總成績,按排名順序,提出遞補建議,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六)辦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應聘者與招聘單位簽訂聘任合同,確定聘任關系,明確聘任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以及相應待遇等。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合同管理,按照國家政策實行協(xié)議工資,聘任合同期限為1至5年,試用期為1至6個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yè),團結合作,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見《2015年濟南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與應聘機關公務員存在應予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組織機構
招聘工作由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籌協(xié)調,各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監(jiān)督電話:(0531)66605940。
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