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補貼管理制度范文
車輛補貼管理制度范文
為維護員工公平,有效管理車輛補貼事項,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了車輛補貼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歡。
車輛補貼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滿足企業(yè)員工工作用車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經公司研究決定,明確車輛使用及其相關費用的處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公司主管級以上正式員工;
三、使用規(guī)定:
1、報銷目標車輛為以員工本人名義購買的車輛,并將相關手續(xù)遞(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交行政部備案。
2、享有公司油費補助的員工應保證本車輛為親自駕駛、供白天上班及外出辦公時使用,不得將車輛私自轉至他人使用。
3、享有油費補助的員工將不再享有市內交通補助費用和辦公車費報銷,如遇市外、省外出差,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執(zhí)行。
4、請假天數≥3天,在財務核定的最終報銷金額基礎上,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四、報銷事項:
1、補助以本車當月使用的油票單據為報銷依據,不超過補助上限金額,對于非當月單據,不予以報銷。
2、每月1-5日為上月1-31日油費補助報銷時間。
3、油費補助每月以報銷形式進行現金補助。
五、補貼相關細則
補貼是一種公司行為,是公司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外出辦公各項耗費,及上下班發(fā)生的各項耗費進行一定程度的資金補給,而非對其所發(fā)生全部耗費進行實報實銷;
1、補貼原則:
補貼具有職級差別,只有具有相應職級才可享有相應補貼。
2、補貼職級確定:
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均按公司任命確定補貼級別。
3、補貼規(guī)定:
3.1公司在職員工按確定的相應職級執(zhí)行車輛補貼待遇;
3.2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已有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可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外出辦理公務,不可申請公務車,應自行解決交通);
3.3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無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不可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外出辦理公務的,可申請公務車);
4、補貼標準(見附表)
車輛補貼管理制度范文二
隨著公司近年來的逐步擴大,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決公司員工的車輛使用問題,同時為照顧員工福利,提升員工工作熱情。經公司研究決定,明確車輛使用及其相關費用的處理,特制定本辦法。
1、總則
1.1目的:合理兼顧公、私利益,有序有效控制管理成本;同時提高員工福利,提升員工工作熱情;
1.2適用范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及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1.3補貼:補貼是一種公司行為,是公司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各項耗費,及上下班發(fā)生的各項耗費進行一定程度的資金補給,而非對其所發(fā)生全部耗費進行實報實銷;
1.4補貼原則:補貼具有職級差別,只有具有相應職級才可享有相應補貼。
2、補貼職級確定
2.1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副經理及主管均按公司任命確定補貼級別。
3、補貼形式:
3.1補貼采取現金發(fā)放形式;
4、補貼標準
詳附表
5、補貼規(guī)定:
5.1公司在職員工按確定的相應職級執(zhí)行車輛補貼待遇;
5.2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無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公司不負責向個人配備車輛,一律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
5.3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且已有私人車輛的管理人員,依照本補貼辦法按級享受補貼待遇;
5.4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的管理人員,外出辦理公務,不可申請公務車,應自行解決交通;
5.5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的管理人員,與公司其他未享受補貼待遇的員工,一同外出辦理公務,總人數在4人以內,不可申請公務車,應由享受補貼待遇的管理人員負責自行解決交通;
5.6現有公司按職級可享受補貼待遇的管理人員駕私車到大連遠郊外三市或外埠辦理公務的,按實際發(fā)生費用進行報銷。
6、其他交通費規(guī)定
6.1公司其他未享受補貼待遇的員工,單獨外出辦理公務的,可申請公務車;
6.2公司所有員工到大連遠郊外三市辦理公務時可向公司申請公務用車;
6.3公司所有員工到外埠辦理公務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參照相關的出差補助規(guī)定執(zhí)行費用標準。
車輛補貼管理制度范文三
1、總則
為滿足公司發(fā)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逐步豐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對公司內部員工自購機動車輛用于辦公用途的,經公司審批備案后,按以下方式進行補貼。
2、適用對象
自購機動車輛后,向公司申請用車補貼的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2.1營銷系統(tǒng)的各部門經理、地區(qū)分公司經理、項目組長(副組長)、大區(qū)經理、高級業(yè)務代表、辦事處主任、業(yè)務代表;
2.2供應鏈系統(tǒng)經理級別及以上管理人員和售后服務主管、售后服務工程師、售后技術支持主管、售后技術支持工程師;
2.3職能部門經理級別及以上管理人員。
2.4符合上述適用對象且為經理級別以下的員工轉正后方可享受自購車輛補貼;
3、補貼標準和方式
3.1符合條件的員工個人在自行購買機動車輛后,經公司審批備案,根據員工級別按月報銷定額的用車補貼,補貼報銷時間為任職期內;
3.2以上車輛補貼均計入各部門的費用中,享受該補貼的人員不再享受出差地交通費用報銷及交通補貼。
3.3公司不提倡業(yè)務人員開車到所負責區(qū)域外市場,所產生的車輛費用(油費、過路過橋費)將不予報銷,可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出差費用報銷管理規(guī)定報銷。
3.4公司不提倡事業(yè)部經理等跨區(qū)域負責較大的地區(qū)的部門經理開車外出,故每月車補定額500元,并且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3.5享受車補的業(yè)務人員,每月至少為公司服務1500公里或不少于10天。低于此項標準,公司將同比減少車補,具體人員名單由各部門分別管控,部門內部審核不達標車輛,于每月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同比減少或扣除車補人員名單。
3.6往返于鄭州至業(yè)務常駐地費用的報銷:財務人員按出差2地間實際距離以網上地圖核查,如百度地圖、51地圖等,和《行車記錄表》進行比對。差異超過10%,不予報銷。
3.7未享受定額車補的其他人員,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自有車輛因公外出的,經部門經理審核,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批準后,按每天、每車50元進行補助,油費及路橋費實報實銷,不再報銷其它交通費用。
4、審批程序符合條件的員工填寫《自購機動車輛的補貼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簽字后,交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同時備案,人力資源部用于補貼發(fā)放使用(留存原件)。
5、車輛使用狀態(tài)要求享受公司相應補貼的員工,應保證自購機動車輛保持良好使用狀態(tài),滿足正常辦公和工作需要。因車輛問題影響正常辦公的,公司將取消相應補貼。
5.1享受補貼的車輛在服務期內丟失或維修期間(超3天),被補貼人應于一個工作日內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會根據實際情況扣除相應天數的補貼額度。
5.2若補貼人員在服務期內,由公司或個人提出終止《聘用協(xié)議書》(即勞動合作關系)的,則補貼自動取消。
5.3出車前均應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與安全)。車輛丟失、或被損壞及其他損失均屬駕駛者個人責任,公司不予承擔;因違章操作而引起的任何事故,均由駕駛人自負全部責任與損失。
5.4對于未辦理好年檢等相關手續(xù)的車輛;對于超出車輛使用年限的,均不在此規(guī)定范圍內。
5.5公司對于自購車輛不再給予維修方面的補貼,所有相關的維護、維修費均由補貼人自行承擔。
6、責任部門
6.1人力資源部為員工自購車輛補貼福利制度發(fā)起、制定與更新的責任部門;
6.2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以工資的形式發(fā)放“3、補貼標準和方式”中的“車輛補貼A”中的費用;
6.3財務部負責“3、補貼標準和方式”中的“其它補貼B”中的費用報銷的結算;
6.4總經辦負責員工出差天數的統(tǒng)計,便于財務結算費用時核對。
6.5營業(yè)管理部負責每月統(tǒng)計使用自購車輛出差的人員名單和出差及回程日期,并統(tǒng)計“大區(qū)經理、高級業(yè)務代表”的出差時里程數和回差時里程數報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
7.操作流程
8.其他
8.1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前期符合享受車輛補貼條件的審批單依然有效,但補貼標準按照新補貼標準執(zhí)行。
8.2本制度生效之日起沃鄭規(guī)字〔20XX〕002號《業(yè)務部門自購機動車輛的用車補貼規(guī)定》及沃鄭規(guī)字〔20XX〕003號《業(yè)務部門自購機動車輛用車補貼》的補充規(guī)定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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