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人民的衣食住行
商朝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王朝,原夏之諸侯國商部落首領商湯率諸侯國于鳴條之戰(zhàn)滅夏后建立。下面是有商朝的人民的衣食住行,歡迎參閱。
商朝的人民農牧業(yè)
商人從一開始就是一農業(yè)為主的部落,商湯曾派亳人幫助葛人種地。甲骨卜辭中多次見到“其受年”(能獲得豐收嗎)的問語,反映商朝統(tǒng)治者對農業(yè)的重視。在畜牧業(yè)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遺骸外,還有象骨,說明當時北方還有訓象。并且掌握了豬的閹割技術,開始了人工養(yǎng)淡水魚。
手工業(yè)
手工業(yè)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細,規(guī)模巨,產量大,種類多,工藝水平高,尤以青銅器的鑄造技術發(fā)展到高峰。成為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經發(fā)明了原始的瓷器,潔白細膩的白陶頗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細的玉石器表現(xiàn)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藝。絲織物有平紋的紈,絞紗組織的紗羅,千紋縐紗的縠,已經掌握了提花技術。
商代農業(yè)和手工業(yè)的進步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fā)展,出現(xiàn)了許多牽著牛車和乘船從事長途販運的商賈。到商代后期,都邑里出現(xiàn)了專門從事各種交易的商販,呂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為業(yè),又曾在孟津賣飯。
人口
雖然商代沒有人口調查制度的具體記載,但從甲骨文的祭祀卜辭用牲資料中可以間接算出晚商人口。
商朝的人民文化
文字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會意、形聲、假借、指事等多種造字方法,已經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辭中,總共發(fā)現(xiàn)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學者認識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甲骨文因刻寫材料堅硬,故字體為方形。而同時的金文,因系鑄造,故字體為圓形。
國際語言學界公認殷商甲骨文所記錄的語言屬于上古漢語(old chinese),而非上古或者原始的其他語系的語言。瑞典漢學家Klas Bernhard Johannes Karlgren在其著作《漢語的本質和歷史》一書里面就詳細研究過殷商甲骨文,以甲骨文【麥/來】同字,【扣/口】同【口(ku)】字根等事實依據(jù),證明殷商甲骨文是漢藏語系漢語族的早期形式,而非其他語系語言的早期形式。
專家研究發(fā)現(xiàn),8000年前河南裴李崗文化的賈湖契刻與比它晚四、五千年的殷墟甲骨文有著驚人的相似,一是書寫工具相同,皆以利器為工具把符號刻在龜甲、骨器上;二是作用相同,商代甲骨文是用來記載占卜內容的,而賈湖契刻也與占卜相關;三是造字原理相同,賈湖契刻是事理符號,而甲骨文的事理文字很多。專家認為“賈湖契刻的發(fā)現(xiàn),為商代甲骨文的歷史源頭探索提供了可靠的證據(jù)”。賈湖刻符和后來的甲骨文、金文和現(xiàn)代的漢字一樣,從書寫特征看也有3個結構層次,賈湖契刻與商代甲骨文是一致的,因為同樣刻在堅硬甲骨等物體上,筆劃遒勁,撇折有矩。
發(fā)式
商朝發(fā)式大多為束發(fā),也有辮發(fā)加束發(fā)。黃能馥《中國服裝史》:“河南安陽小屯、侯家莊商墓許多人頭骨頂部有骨笄,髻有單個和雙個的,用笄數(shù)量也不一樣。小屯商墓主人用玉笄,殉葬者用骨笄。”商代貴族、平民、奴隸大多都是束發(fā)的。
服飾
商代服飾不論尊卑和男女都是采用上下兩段的形制,上著衣,下穿裳,后世稱服裝為“衣裳”,便是源自于此。其服飾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設計為緊窄的樣式,長度齊膝,便于活動。
雖然商代服飾的基本形制趨同,但實際上商朝的服飾還是具有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的,比較高級的染織品、刺繡品及裝飾品都由奴隸主階級享用,而底層的民眾只能穿麻布以及與麻布同類的葛布制成的編織物。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飾嚴格的等級制度還體現(xiàn)在顏色的使用上。貴族的禮服,上衣多采用青、赤、黃等純正之色,下裳多用間色,如緇、赭、綠等經過數(shù)次浸染的顏色,并且衣領,衣袖處還有鑲邊,日常家居則常穿縞衣,綠衣和緇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沒有這么豐富多彩了。
殷商時期的裝飾紋樣造型,強調夸張和變形,結構以幾何框架為依據(jù)作中軸對稱,將圖案嚴緊地適合在幾何框架之內,特別夸張動物的頭、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線為主,弧線為輔的輪廓線表現(xiàn)出一種整體劃一,嚴峻獰厲的美學風貌,象征著奴隸主階級政權的威嚴和神秘,這是奴隸社會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時代風格。
提及服飾文化,不光有服還有飾,服和飾通常是搭配出現(xiàn)的。從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見殷代男女貴族身上還有佩玉的習慣,統(tǒng)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區(qū)別階級和等級。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種小動物形象,最常見的是一種玉魚。
殷商時期,服飾能夠出現(xiàn)這樣的等級差別,與當時相對于原始經濟而言的繁榮和技術進步密切相連。正是由于當時的經濟有了一定的發(fā)展,才有可能為社會提供眾多的服飾資料,統(tǒng)治階級才能擇其優(yōu)者自用,而棄其劣者予貧民;才能夠在服飾材料的質地、顏色、圖案上分等論級,這就給后代的等級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礎,并在后世正式確立了章服制度。
商朝的人民科技
天文
商代歷法為陰陽歷,陽歷以地球繞太陽一周,即365又1/4日為一回歸年,所以又稱為四分歷。陰歷以月亮繞地球一周,即29或30日為一朔望月。商代用干支記日,數(shù)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它與回歸年有差數(shù),所以陰陽歷在若干年內置閏,閏月置于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jié)與月份有大體固定的關系。商代每個月分為三旬,每旬為10日,卜辭中常有卜旬的記載,又有“春”、“秋”之稱。一天之內,分為若干段時刻,天明時為明,以后有大采、大食;中午為中日,以后有昃、小食、小采。旦為日初出之時,暮為日將落之時。對于年歲,除稱“歲”、“祀”外,也稱為“年”。商代天文學中的許多現(xiàn)象在卜辭中均有記載,為后世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記錄,也有對大火、鳥星、歲星、彗星等天體現(xiàn)象的記載。
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致三萬的數(shù)字,明確的十進制,奇數(shù)、偶數(shù)和倍數(shù)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計算能力。 光學知識在很早就得到應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鏡,能在較小的鏡面上照出整個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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