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制度的定義是什么
引渡制度是一項國際司法協(xié)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國家有效行使管轄權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你對引渡制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引渡制度的相關法律知識。
引渡制度的定義
什么是引渡
引渡是指國家根據(jù)條約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內(nèi)而被別國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應該國的請求,移交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是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xié)助的一種形式。比如甲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內(nèi),但被我國指控有犯罪行為,我國向加拿大請求將其移交于我國進行審判。加拿大應請求移交的行為就是引渡。
引渡的法律基礎
引渡的法律基礎是一個主權國家對犯罪的管轄權,包括屬地,屬人和其他管轄權等。也就是說,請求引渡的國家,基于國際法上承認的依據(jù),對該名身處他國境內(nèi)罪犯享有管轄權??梢砸傻淖镄性?9世紀以前主要是政治犯,異教徒和逃兵。
但由于資產(chǎn)階級革命得勝利,罪刑法定和民主原則得確立使引渡的對象發(fā)生了根本改變。各國變?yōu)橹灰善胀ㄐ淌路浮?quot;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已經(jīng)成為國際公認的習慣法則。
引渡條約相關公約
我國與泰國,俄羅斯,白俄羅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哈薩克斯坦,蒙古,吉爾吉斯斯坦等一些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并且參與了很多實際上涉及引渡問題的公約,比如《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等等。太多了,就不一一列舉了。
引渡條約法律依據(jù)
引渡條約是國家間引渡罪犯的依據(jù)。因為國際法上沒有賦予國家以引渡的義務,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是否將罪犯引渡回申請國完全是被申請國自己的事情,對于賴昌星案件來說,如果中國和加拿大沒有引渡條約,那么加拿大想引渡就引渡,不想引渡就不引渡,我國沒有絲毫辦法。
但是如果有了引渡條約就不一樣了,引渡條約一般會約定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關于互相引渡罪犯的相關條件和其他事項.如果在條約中承諾對某個國家的罪犯進行引渡,那么引渡就成為了國際義務,必須履行,沒有正當理由不能隨便拒絕引渡。
相關閱讀:
引渡的對象法系
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國家原則上不拒絕引渡本國國民,這與他們強調(diào)根據(jù)屬地管轄原則行使刑事管轄權和不處罰本國人在外國的犯罪行為的法律原則有關。
他們認為,犯罪行為地國的管轄不僅最直接地懲罰了犯罪,而且在調(diào)查和取證等程序上也較為方便。例如,英國與美國1972年簽訂的引渡條約規(guī)定,彼此引渡在對方領域內(nèi)犯罪而在本國領域內(nèi)發(fā)現(xiàn)的任何人,包括本國國民。
大陸法系
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特別是大陸法系國家的實踐都拒絕引渡本國國民。例如1924年《美國和羅馬尼亞間引渡條約》第8條規(guī)定,“締約國沒有交出本國公民的義務”;
根據(jù)1953年《匈保間司法協(xié)助條約》第57條的規(guī)定,被請求引渡的人如系被請求締約國的國民不予引渡。他們的做法是基于國際法上國家的屬人管轄權,即一國不僅對發(fā)生在其境內(nèi)的犯罪有管轄權,而且對本國國民在國外的某些犯罪亦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各國對此問題的做法也不盡一致。
丹麥、希臘、危地馬拉、意大利、盧森堡、西班牙、瑞士、馬拉圭等國,堅持拒絕交出本國國民;而有些國家認為應按照自己的判斷來決定是否交出本國國民。如阿爾巴尼亞、阿根廷、巴拉圭、秘魯、比利時、智利、古巴、捷克斯洛伐克等國。
看過“引渡制度的定義是什么”的人還看了: